行政主管职责是什么

行政主管职责是什么

职务规定

第一条负责督促、检查行政部门对上级的指示、总经理办公室决议及总经理决定的贯彻执行。

第二条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公司有关生产、行政等方面的情况,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总经理汇报、请示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书面汇报。

第三条根据总经理指示,负责组织总经理主持的工作会议,安排并做好会务工作。

第四条负责起草总经理授意的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报告。

第五条组织起草总经理办公室文件(负责审核各职能部门以总经理办公室名义起草的文件),组织并做好公司文件的编号、打印、发放以及行政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第六条组织做好总经理办公室印鉴和介绍信的使用保管、函电收发和报刊收订分发工作,并及时编写公司的大事记。

第七条协调、安排涉及多部门主管参加的各种会议。

第八条组织并做好来客接待和公车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指导并做好电话话务与机线维修工作。

第十条根据总经理提出的方针、目标、要求,及时编制本室的方针目标,并组织贯彻落实。

第十一条负责公司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及办公用品、用具标准的制订和管理,并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及各部门文明办公进行检查督促。

第十二条负责完成总经理临时交给的各项任务。

职权规定

第一条有权向公司各部门索取必要的资料和情况。

第二条有权检查督促对总经理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条有权催促各部门按要求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有权催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与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第五条有权按总经理的指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六条有权安排、调度公车的使用。

第七条对各部门以总经理办公室名义起草的文件有审核和校正权。

第八条对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资料,有权拒绝打印发放。

第九条对要求各部门主管参加的会议、有综合平衡或精简压缩的权力。

第十条有权根据总经理的指示,对办公用房进行分配和调整,并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进行检查、督促。

职责规定

第一条对得知生产行政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后未及时向总经理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第二条对总经理办公室行文的差错,收集与整理的资料失实而造成的严重的后果负责。

第三条对机密文件和文书档案管理不严,发生失密、泄密丢失、损坏负责。

第四条对公文、函件、报刊、电报传递不及时,或发生丢失、误传现象,影响工作负责。

第五条对印鉴、介绍信管理不严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第六条对下属工作质量差造成的不良影响负责。

第七条对本室所属岗位发生的设备、人身、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第八条对未及时根据公司方针目标的有关要求,编制好本室方针目标或未及时检查和落实负责。

是“上车饺子下车面”还是“下车饺子上车面”第

应该足下车饺子上车面吧?上车面是用面来代替缠绵不忍分离之心情

我想开一个香烟专卖店,想知道香烟的营业执照怎么办

展开全部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

营业执照办理: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中国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中国人证明》及委托中国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烟草零售许可证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县级烟草专卖局都会在办证场所将办证要求公示出来,申请人可以根据当地烟草专卖局公布的标准,衡量自己是否具备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行政主管职责是什么

二、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二)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程序 1.申请 为充分体现便民的原则,《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提供了多种申请渠道。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中国上申请。

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

申请人可以委托中国人提出申请,中国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中国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表格可以从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领取。

已经建立烟草专卖管理所的地区,还可以通过专卖管理所申请。

2.受理 受理过程中,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 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审批 烟草专卖局的审核部门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决定 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局会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

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胡海天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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